为了给投资创业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,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,禁止任何部门、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。
同时,简化审批、办证手续,开辟创业“绿色通道”。要求全面落实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、小额贷款、资金补贴、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。
投资创业者将获更多公共服务
劳动者想创业,选择什么项目?项目开发成功,如何推向市场?创业失败,谁来帮助自己?
针对投资创业者的这些问题,《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,根据城乡投资创业者的需求,组织开展项目开发、方案设计、风险评估、开业指导、融资服务、跟踪扶持等“一条龙”创业服务,建立创业信息、政策发布平台,搭建投资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。
与此同时,通过上门服务、集中服务,建立投资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,设立创业服务热线,接受投资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,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,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,帮助他们重树信心,再创新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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