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关键词】住房保障-----将解决外来创业人员住房问题纳入“安居工程”保障范畴。对大中专毕业生、技能型人才,园区和企业应提供过渡性住房保障,尤其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相对集中的园区要规划建设创公寓,突出解决创业青年的住房困难。对特殊创业人才,给予特殊住房保障。
举措二 完善创业保障机制 【关键词】创业保障------不论所有制形式和地域差别,创业者均可享受相应社会保障。加快教育、卫生、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,提高社会公共服务保障水平,着力解决创业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,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,对创业失败者予以优先救助,切实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。
举措三 培育、壮大创业主体 【关键词】全民创业------鼓励公民以自然人身份申办民营企业和作为出资人兴办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;鼓励各类经营型、管理型人才创办企业、经济实体和社会中介组织;支持科技人员以各种形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,从事科技成果转化,或兼职从事科学研究、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;鼓励留学归国人才、大中专(含中职)毕业生、转业退伍军人、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、被征地农民充分利用扶持政策自主创业。支持城乡居民广辟创业门路,通过创业实现致富愿望。
【关键词】初始创业----初始自主创业的科技人员、大中专(含中职)毕业生、转业退伍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、残疾人和农村劳动者,均可享受《再就业优惠证》中有关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。初始创业三年内为创业扶持期,在此期间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,服务性收费按照公开、自愿的原则统一归口收取,税收中地方所得部分全部用于创业扶持。大中专(含中职)毕业生初始自主创业的,可按照有关规定三年内减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。创业扶持期以后,成长性好的企业可继续给予两年奖励性政策扶持
【关键词】“二次创业”------鼓励个体工商户变更、改制为企业法人,扩大生产规模。对由个体工商户转为民营企业的,在二年过渡期内,允许其沿用转化前税收征收办法。凡符合产业导向的“二次创业”工业项目,优先进园区,新建厂房按42元/平方米交纳工程报建费。市里每年滚动扶植100户重点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型企业。积极引导创业成功人士由非生产性领域向生产性领域“二次创业”,由自我积累发展向利用社会融资“二次创业”。关心帮助创业失败者大胆进行“二次创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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